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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向財務機構借貸時涉隱瞞借貸資料,令兩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貸款33萬元。他被控兩項詐騙罪,昨不認罪。裁判官提出增加保釋金,但辯方指育有三名子女的被告已破產,下周一才出最後一期糧,銀包只剩900元現金。裁判官終將擔保金由2,000元增至1萬元,但准他下月4日前繳交。

正停職的被告梁漢文(39歲)被控於前年5月分別詐騙花旗銀行和永亨財務。控方指被告涉及的同類借款共230萬元,牽涉最少九間公司,但部份公司不肯提供資料。被告曾向上述兩公司承認有向其他機構申請貸款,稱正比較每間的利息高低。案件押後至98日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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