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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為提供臺北市中小企業更便捷的申貸服務,特別將「臺北市中小企業策略性及創新升級融資貸款」整併於「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」,並自103年9月15日起施行。
為減省行政流程、符合實務需求,使資金更為有效運用,該局特別將兩項貸款整併,依新頒「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」實施要點,本次整併後申請適用對象及金額分為三類:第一類:設籍本市之中華民國國民,年齡在20歲以上、65歲以下,經營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,並有稅籍登記者;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100萬元。第二類:於本市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中小企業或商業;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400萬元。第三類:從事資通訊、生物科技、綠色能源、健康照護、文化創意、休閒與精緻農業觀光旅遊或其他具研發設計創意特色等策略性產業;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50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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