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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車的人一次付清,也沒分期付款,為何突然跑出一份貸款繳款通知單?一般要辦理車貸, 必須要具備雙證件,存款證明,未滿十八歲或是學生沒有償還能力的,還得要家長當連帶保證人,這些嚴小姐的侄子都沒有辦,難道是被冒名代辦了嗎?寄出繳款書 的融資公司解釋,是車行業務打電話通知他們補寄帳單給車主,抄了地址名字就寄出,不過車行又說,是融資公司的業務來車行抄錯資料,才會產生烏龍事件。雙方 都沒有把關審核,害的車主莫名多出一條將近九萬元的車貸,還好車主即時發現,否則損失慘重。

有清楚的車型編號,還有帳單號碼,這一張12期的分期繳款單,讓嚴小姐的侄子莫名其妙多出一條債務。雖然本人沒有貸款, 但編號還有帳單號碼資料都很齊全,代表融資公司應該有這個案件存在,不過記者上門詢問,經理卻改口了。融資公司經理:「有客人叫他去補寄帳單,他就去翻訂 購記錄,他也不太記得哪個客人,然後他的業務,就照這樣看一看就回報,我們就手動補寄帳單,沒有客人資料你還補寄給他,就是手動補寄帳單的話,補寄帳單的 部份,就直接寄出去就好了。」誤會誤會,直說是烏龍一場,把問題都推給了車行,不過若真如融資公司所說,是車行業務通知補寄帳單,那融資公司不是應該查貸 款人資料、貸款金額、剩餘期數餘額,以每期$7611 *12期=$91332,實際購買金額$68000相差$23,332,融資公司便宜行事的態度也未免太離譜。

融資公司經理:「當時業務報回來,怎麼報回來會有期數跟金額,我就不知道了。」而記者繼續轉向車行求證,車行又把皮球踢給融資公司。融資公司經理:「他(融資業務)資料寫錯,像這個客人貸款的, 如果結清,我們沒有劃掉,他(融資業務)就抄錯了。」兩邊都說是烏龍,雙方都沒有謹慎求證就把繳款單寄出,而且車主一月份買車,八月份才被車行要求補寄帳 單,融資公司竟然連查也沒查就逕自寄出,便宜行事的態度令人大開眼界,還好車主嚴小姐及時發現,否則車沒買到,還多揹了一條九萬元的貸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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