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營建署9日表示,2014年住宅補貼自721日起,至2014829日受理申請,辦理項目包括租金補貼、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,以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,民眾可於受理期間,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。

營建署說明,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4,000元,期限為1年;2014年計畫辦理25,000戶,採評點制,具特殊情形或身分條件家庭,將優先獲得補貼。

營建署指出,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辦理5,000戶,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辦理3,000戶;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為220萬元,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是80萬元;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1.417%、弱勢戶為0.842%。

營建署說,為落實電子化政府,達到節能減紙、簡政便民的目標,2014年度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,無須再繳附戶籍或地籍謄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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